提起刑事赔偿申请的时效是多久?
2026-02-25重庆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提起刑事赔偿申请的时效是多久?
针对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受害者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同时也为赔偿程序设定了合理的期限,防止因时间过长而导致证据灭失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谁有权提出刑事赔偿请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权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主体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受到违法刑事追诉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遭受损害的人。具体而言,如果个人或单位因为错误逮捕、判决等司法行为导致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受到侵害,那么该个人或单位即为适格的赔偿请求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国家赔偿责任】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提起刑事赔偿申请的有效期是从受害人知悉或应知其权利受损之日起两年内。超过此期限未提出申请,则可能丧失通过法定途径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组织来说,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非常重要。
